华盛之保险篇
随着现代物流业的兴起,物流企业在为客户提供越来越便利的一体化物流服务的同时,也承担着越来越大的风险。随时可能发生货物破损、野蛮装卸、误时配送、偷盗灭失、变质串味等风险都可能遭致托运方提出索赔。面临风险的猖狂和索赔的烦恼,及相对于快递公司低消费高风险的运输,保险不失为一种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。在我国,现代物流业刚刚起步,特别是广西物流公司对保险的了解缺乏甚少,以至货运公司在货损理赔上难度重重。
突出表现在:货物灭损带来的赔偿风险,包括货物的灭失和损害。可能发生的环节主要有运输、仓储、装卸搬运和配送环节。发生的原因可能有客观因素,也可能有主观因素。客观因素主要有不可抗力、火灾、运输工具出险等,主观因素主要有野蛮装卸、偷盗等;交通肇事风险,运输司机在运输货物的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,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,其民事责任应该由其所属的物流企业承担;危险品泄漏风险,危险品物流有泄漏的风险,随时会给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,这一点值得从事危险品物流的企业警惕。
针对公路运输对货物存在的种种隐患,以及本公司多年来的经营理念:诚信为本、互利双赢,本着以客户的最大利益的经营模式。在为数不多的参保物流公司中,南宁市华盛货运有限责任公司本着长远眼光、长期合作的信念,以高成本,低风险的运营模式,以确保货物安全、快捷到达指定目的地。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合作,每车保额50万元人民币,以确保货物的安全隐患给客户造成的损失。公司设立专门的安全防损部门,一旦遇险可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,分部门专人负责处理赔偿事宜,并尽快作出赔付,免除您的后顾之忧,使您在华盛货运发货更安全、快捷、放心。
保险与赔付:
足额投保: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,根据托运人实际损失进行赔付(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生命价值为限)。
不足额投保:保价声明价值低于货物实际价值时,承运人对其损失金额按保险金额与货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。
不投保:出险后按本公司托运协议以及实际情况跟客户协商处理。
赔款资料
索赔函:发货人为公司的必须盖公章,发货方为个人的必须有发货本人签名确认,以及相关个体户章印。
货物价值证明:发票或购销合同(整票出险请出示原件,部分出险请出示复印件加盖公章)。
送货单:整批货物的装箱单或送货单。
损失清单:货物真实损失情况。
本公司将在保险公司确认事实根据及做出金额确认后,第一时间与您协商赔款事宜,请妥善保管好您的相关单据。








